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3〕134号)

省本级 2023-10-23 00:00:00

一、项目编号

N5100012023002033

二、项目名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临床支持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富顺县晟利劳务服务部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富世街道镇钟秀长街中段(气象局对面)

被投诉人1: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2栋221号

被投诉人2: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2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

2023年814日,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38月29日,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更正公告。截至2023年912日,本项目尚未组织开标、评审,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本项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企图逃避集中采购。

投诉事项2:评审因素“项目整体设想和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设置、秩序维护服务方案、临床医疗辅助服务方案、安全服务管理方案、应急方案”中详细评审项在采购需求中并未作出客观、明确的要求,均不属于采购需求中的量化指标。将以上评审方案的具体评审项作为评审因素不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投诉事项3:该采购项目的评分标准中的“照抄照搬,胡编乱造,前后矛盾,逻辑错误,具体内容缺失,不切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等表述没有明确判断标准,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事项1-2;投诉事项3成立,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四川省财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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