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3〕135号)

省本级 2023-10-23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1354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应急指挥调度中心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成都御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地号1栋5层522号

被投诉人1: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199号

被投诉人2: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

202383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2023年824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3年829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

投诉事项

1

:

业务专用展示系统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24条、第2526条所涉专利权、软件著作权不适宜作为评审因素,并具有指向性,指向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

2:

业务专用展示系统配电柜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第3条、第4条、第7条所涉软件著作权不适宜作为评审因素。

投诉事项

3:

招标文件5.6.2评分标准-制造厂家/产品综合实力3条、第4条、第5条所涉制造厂家的证书和资质证明不适宜作为评审因素,具有指向性,指向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予以驳回。投诉事项3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川省财政厅

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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