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3000130
二、项目名称:金华路幼儿园幼儿家具采购(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沐特凡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 666号5栋20层10号
被投诉人1:隆昌市古湖街道中心学校
地 址:隆昌市古湖街道康复中路488号
被投诉人2:四川宜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隆昌市成渝东路358号附1号
相关当事人:扬州市远见文体玩具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宝应县曹甸镇工业集中区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成都沐特凡科技有限公司不服隆昌市古湖街道中心学校于2023年8月28日就金华路幼儿园幼儿家具采购(采购项目编号:N511083202300013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8月2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3年9月1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在本项目投诉处理过程中,成都沐特凡科技有限公司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终止投诉处理。
隆昌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