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的通知》(自财采〔2022〕3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安迅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安迅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基本情况
在监督评价过程中,发现安迅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评审因素未量化细化、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档案资料不完整的问题。
三、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等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安迅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自贡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