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市财政局 投诉处理 结果公告
(马尔财采2023﹝10﹞号)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马尔康市非遗产业创业园氛围打造项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沐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
被投诉人1:马尔康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俄尔雅新区绕城路124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沐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服四川蜀西优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就马尔康市非遗产业创业园氛围打造项目(项目编号:N5132012023000106)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9月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2023年9月4日收到。本机关已于2023年9月4日依法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1,本机关未发现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关于投诉事项2,本机关未发现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鉴于投诉人所有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本机关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依法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阿坝州财政局或马尔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马尔康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马尔康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