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绵财采整改〔2023〕4号)
根据《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采购文件编制规范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3〕21号)相关规定,现将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四川派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22年度采购文件编制规范性监督检查工作过程中,发现四川派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存在采购文件评审因素未细化的情形。
三、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其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绵阳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