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我局在对你单位“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34202021000336)”实施财政监督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存在如下问题:
一、未按规定设置评审因素。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九章评审方法3.3.2综合评分明细表中涉及对“内容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实施”“描述有欠缺”进行扣分,但磋商文件未明确“内容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实施”“描述有欠缺”的情形及具体判断标准。违反《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二、逾期公告政府采购合同。本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合同公告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
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后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并在收到本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书面报送我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若你单位未彻底改正,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再次发生类似问题,我局将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凉山州财政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