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财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凉财采函〔2023〕68号)

凉山州本级 2023-10-19 00:00:00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局在对你单位“网络安全运行维护、网络安全产品维保服务(第二次)(项目编号:5134202021000119)”实施财政监督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存在如下问题:

一、未按规定设置评审因素。磋商文件第九章评审方法3.综合评分3.3.2综合评分明细表服务方案中涉及对“不合理”的进行扣分,采购文件未明确“不合理”的情形及具体判断标准。违反《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二、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中小企业实行价格扣除,但磋商文件未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违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

三、未公告政府采购合同。未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中查询到该项目的合同公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

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后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并在收到本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书面报送我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若你单位未彻底改正,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再次发生类似问题,我局将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凉山州财政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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