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成高财采处〔2023〕6号)
一、项目编号:N5101892023000215
二、项目名称:2023年功能室改造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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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人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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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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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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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代理机构于2023年8月25日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9月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一:本项目采购文件未根据采购需求特点和法定适用情形选择采购方式。
投诉事项二:本项目采购文件未合理设置检测报告的相关要求,同时采购文件的技术参数设置未明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投诉事项一成立,鉴于本项目合同已经履行,相关当事人认为对其造成损失的,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投诉事项二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二。
成都高新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