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成高财采处〔2023〕7号)
一、项目编号:N5101892023000215
二、项目名称:2023年功能室改造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地址 :
被投诉人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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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人2:
地址:
相关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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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代理机构于2023年8月25日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9月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一:本项目采购文件未根据采购需求特点和法定适用情形选择采购方式。
投诉事项二:本项目“教师演示台”重要参数3、5条以及其他几条参数具有指向性。
投诉事项三:本项目“实验桌”重要参数9、10条以及实质性参数具有指向性。
投诉事项四:本项目“水槽柜”重要参数21、22条以及实质性参数第19条具有指向性。
投诉事项五:本项目“危化品柜”的参数具有指向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投诉事项一成立,鉴于本项目合同已经履行,相关当事人认为对其造成损失的,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投诉事项二、三、四、五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二、三、四、五。
成都高新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