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292023000043
二、项目名称:大邑县2023年学前教育多媒体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海润凯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华林三路6号2栋1319号
被投诉人1:成都伟航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8栋3单元5层5号
被投诉人2: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创业大楼2305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天府新区分中心于2023年6月15日就“大邑县2023年学前教育多媒体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N5101292023000043)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7月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7月5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成都伟航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的关于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牟取中标。
投诉事项二: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为大型集团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工业型中型企业,不享受小型企业价格优惠。
投诉事项三:本次招投标质疑回复过程中,京东方艺云提供了虚假《中小企业说明函》。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均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均成立,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大邑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