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162023000303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2023年新改扩建中学基础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昌胺玥诺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新溪桥路新二区36栋1单元101室
被投诉人1: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花月中街25号
被投诉人2:四川名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9号1栋18楼1805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中科鼎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来龙村11组333号六栋1-2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代理机构对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2023年新改扩建中学基础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162023000303,下称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9月4日收到投诉人的《投诉书》,投诉事项为:中标供应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经审查,投诉人投诉事项符合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经查,2023年6月25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于2023年7月17日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于2023年7月18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四川中科鼎盛科技有限公司。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驳回投诉。
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