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终止告知书
乐财采投处〔2023〕47号
乐至县良安镇中心卫生院(乐至县第三人民医院)、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华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华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服乐至县良安镇中心卫生院(乐至县第三人民医院)就“乐至县第三人民医院智能化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2022202300004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7月2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7月24日收到,经审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处理期间,成都华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 8月16日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
特此告知。
乐至县财政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