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终止告知书
乐财采投处〔2023〕48号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中江县科诚教学用品印刷厂:
中江县科诚教学用品印刷厂不服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就“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秋季-2026年春季义务教育学生防近视作业本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20222023000071)”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8月1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8月14日收到,经审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处理期间,中江县科诚教学用品印刷厂于2023年8月15日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
特此告知。
乐至县财政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