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终止告知书
乐财采投处〔2023〕59号
乐至县水务局、四川丰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景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景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不服四川丰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乐至县2023年桂花湾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20222023000087)”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9月2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9月25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处理期间,重庆景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0月15日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特此告知。
乐至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