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四川省牧木町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开江县讲治镇镇龙寺村3组
当事人:达州云艺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开江县淙城街道建设社区建设街86号
当事人:达州市川木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开江县淙城街道建设社区1组31号
一、基本情况
经本机关立案调查,你们单位在2023年5月29日参与“开江县林业发展和保护中心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治劳务服务及配套药物的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5117232023000024)”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共同委托一人制作响应文件并上传,涉嫌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谋取中标或者成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
二、处罚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九条、第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结合本案的违法性质、情节、社会危害后果以及当事人对违法行为发生之后的认错态度,决定对你们单位分别作出行政处罚种类、幅度如下:
(一)处以四川省牧木町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在采购金额千分之五(1259950元×5‰)的罚款6299.75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处以达州云艺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在采购金额千分之五(1259950元×5‰)的罚款6299.75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处以达州市川木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在采购金额千分之五(1259950元×5‰)的罚款6299.75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开江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