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正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988号豫光(东能)中心2号楼1206号
二、基本情况
经查,四川正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2023-2026年度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812023000081)评审过程中存在非法干预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违法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六)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正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都江堰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