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4012023000180
二、项目名称: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星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路五常街道西溪八方城8幢601室
被投诉人1: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被投诉人2:眉山市档案馆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联通路350号
相关供应商:上海泰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4012023000180)。该项目于2023年7月21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于8月18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浙江星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满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于8月29作出的质疑答复,于9月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9月5日收到并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一:本次项目的评审过程及中标结果没有遵从涉密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这种超出业务范围承接涉密项目的情况严重损害我司利益,存在极大的项目涉密安全风险,同时还是一种违法违规的采购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一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眉山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