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成东财采〔2023〕处字第20号)

东部新区 2023-10-0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N5101872023000148

二、项目名称:

其它家具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民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凤溪大道北段66612单元111105

被投诉人四川佳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8号商环境花园办公区1206

被投诉人成都东部新区新民学校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办新湖街18

相关当事人:成都市金思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镇龙锦湾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成都民嘉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四川佳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814“其它家具”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872023000148)作出的质疑答复,202381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816日收到经审查,于当日依法受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以已废止的标准作为采购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存在歧义有重大缺陷。此项要求具有指定性、排他性、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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