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民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凤溪大道北段666好1栋2单元11层1105号
被投诉人:四川佳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8号商环境花园办公区1期206
被投诉人:成都东部新区新民学校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办新湖街18号
相关当事人:成都市金思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镇龙锦湾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成都民嘉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四川佳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8月14日就“其它家具”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872023000148)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8月1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8月16日收到。经审查,于当日依法受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以已废止的标准作为采购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存在歧义有重大缺陷。此项要求具有指定性、排他性、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