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财政局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南财投处〔202 3 〕 29 号 )
一、项目编号: N5113012023000235
二、项目名称: 南充市中心医院2023年日常广宣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四川李大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65号四川大学科研综合楼(世外桃源广场)A座21层10-244号
被投诉人1: 南充清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充市顺庆区潆华路仁和春天广场8号楼22楼2203号
被投诉人2: 南充市中心医院
地址: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南路97号
相关供应商: 南充市金洲广告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顺庆区合众街蚕业锁二楼
四、基 本情况
四川李大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服南充清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就南充市中心医院2023年日常广宣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3012023000235)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8月22日向本机关邮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3年8月23日收到。经审查,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3年8月28日向四川李大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四川李大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向本机关邮寄补正后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3年9月4日收到,经审查,该投诉书符合受理要求,本机关已于2023年9月4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南充市中心医院2023年日常广宣服务采购项目评标专家:章晓君、向伟未能按照政府法律、法规、评审规则规定进行评审。
投诉事项2:南充清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充市中心医院2023年日常广宣服务采购项目评标专家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均成立 , 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该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南充市 财政局
20 2 3 年 10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