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公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2〕91号)要求,双流区财政局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责,现就发现的问题责令你单位进行整改。
你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十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七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请严格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对照检查项目问题逐项整改,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书面报送我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