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洲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2〕91号)要求,双流区财政局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责,现就发现的问题责令你公司进行整改。
你公司违反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第四十九条(七)款之规定。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第五十六条之规定,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请对照检查项目问题逐项整改,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书面报送我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