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自财采〔2023〕28号)

自贡市市本级 2023-10-08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03012023000254

二、项目名称:高中教学用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四川帆俊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清风街243号、245

被投诉人1自贡市蜀光中学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伍家坝101

被投诉人2安迅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西苑街65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2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本项目采购文件未根据采购需求特点和法定适用情形选择采购方式。2.该采购文件评审因素的分值权重设置不合理,主观评审分值太高,评审因素的设定、细化和量化不合理不科学,给予评审专家较大的自由裁量权。3.采购文件未合理设置提供检测报告的相关要求,存在指定性、倾向性条款,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4.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样品,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4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第项之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自贡市财政局

                                                               202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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