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终止公告

贡井区 2023-10-07 00:00:00

一、项目编号:

N5103032023000041

二、项目名称:彩超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鑫汇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密州东街95号1幢1层

被投诉1:自贡市贡井区成佳中心卫生院

地址:成佳镇劳动街29号

被投诉人2:自贡九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南环路228号川南五金城一期3栋301商办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鑫汇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服自贡九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彩超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5103032023000041)作出的质疑答复2023825向本局提起投诉本局于2023826日收并于2023828依法予以受理。投诉处理期间,四川鑫汇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927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

           自贡市贡井区财政局

                      20239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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