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通知书
德市罗财采〔2023〕20号
德阳市罗江区自然资源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2〕91号)安排,四川省财政厅组织的社会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组于2022年10月24日对四川旌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度执业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并将问题线索移交我局。在检查四川旌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德阳市罗江区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服务采购(项目编号: 510626202100127 )竞争性磋商项目中发现以下问题,现责令你单位进行整改。
一、发现的问题
逾期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且公告信息错误。项目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而合同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 年12月24日,超出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的规定;并且合同公告的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与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以及《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第二部分第(四)项第7条“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之规定。
二、整改要求
现责令你单位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效防范类似问题发生。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838-3123703)。我局将不定期对你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并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