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通知书
德市罗财采〔2023〕26号
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2〕91号)安排,四川省财政厅组织的社会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组于2023年3月7日对你公司2022年度执业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并将问题线索移交我局。在检查你公司组织的罗江区奎星阁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编号:5106262020000513)招标项目中发现以下问题,现责令你公司进行整改。
一、发现的问题
代理协议不规范,代理协议代理机构未签订日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政府采购法二十条规定的委托代理协议,应当明确代理采购范围、权限和期限等具体事项”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三条“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应当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采购代理范围、权限、期限、档案保存、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协议解除及终止、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之规定。
二、整改要求
现责令你公司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效防范类似问题发生。请你公司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838-3123703)。我局将不定期对你公司进行回访检查,并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