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四川省昕盛鑫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
四川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
泸县福集镇龙脑桥中心小学校
相关供应商:
泸州诚冠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昕盛鑫酒店用品有限公司不服四川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就泸县福集镇龙脑桥中心小学校“教学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5212023000164)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8月28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于2023年8月29日收到,于当日依法予以受理。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
第七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二、 招标项目数量、技术要求-学生课桌椅:★1.产品符合GB 18584-2001 标准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二、厨房用具设备采购:10 成品不锈钢绞肉机:▲4.产品符合GB 4706.1-2005,GB 4706.38-2008(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3 冰柜:▲3.产品符合 GB 4706.13-2014、GB 4706.1-2005、GB 4343.1-2018、GB 17625.1-2012(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26 烘炉:▲2.产品符合GB 4706.1-2005、GB 4706.52-2008(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上述多项产品要求的GB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允许负偏离存在不合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国家强制性要求作为评审条款,招标文件设置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2:
第七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二、招标项目数量、技术要求-二、厨房用具设备采购-10 成品不锈钢绞肉机:▲5.产品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13 冰柜:▲2.产品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26 烘炉▲3.产品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上述多项产品要求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存在指定性、倾向性条款,属于指定特定机构出具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才能参与,使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证书的供应商无法参与;属于不合理排斥供应商。
投诉事项3:
第八章 评标办法-4.评标细则及标准-4.3.2综合评分明细表-3 信誉:2、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灶台、蒸饭车)制造商家具有安全标准化证书(三级或以上)得3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的不得分。3、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学生课桌椅、书包柜、餐桌椅)制造商家具有安全标准化证书(三级或以上)得3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的不得分。以上要求制造商家具有安全标准化证书(三级或以上)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存在指定性、倾向性条款,以其不合理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二、调查情况
针对投诉事项及其事实依据,我局依法向被投诉人四川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泸县福集镇龙脑桥中心小学校,及相关供应商泸州诚冠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了《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依法调阅了本项目采购公告、结果公告、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
……
四、处理结果
综上,鉴于投诉事项2、3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我局决定:驳回投诉人投诉事项2、3。鉴于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成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已签订并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我局决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泸县财政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