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通知书

马尔康市 2023-09-27 00:00:00

责令整改通知书

马尔财采〔20239

四川营森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阿坝州财政局关于移送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问题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就发现的问题责令你单位进行整改。

一、发现的主要问题

四川省财政厅在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检查中发现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南木达街市政道路改造项目(项目编号: 5132292021000025未按规定发放成交通知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三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之规定。

二、整改要求

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书面报我局。

马尔康市财政局

202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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