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收到关于“课业簿印刷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292023000044)(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情况反映,经调查,现我局就在本项目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本项目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和采购文件“5.4.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第二条之规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系影响了本项目的公平公正。
鉴于评审专家的上述行为影响了本项目的公平公正,为严肃政府采购纪律,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依法对本项目作废标处理,并将废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大邑县财政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