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财政局
责令整改通知书
四川万丰通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于9月18日收到《转送通知书》,反映你公司代理的阿坝州理县自然资源局的“理县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3222202100081)”存在以下问题,现就发现的问题要求你单位整改:
一、主要问题
1、未按规定进行合同公告;
2、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处理依据
1、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且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你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合同公告,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合同公告中载明签订日期为2021年9月2日,公告时间为2021年9月2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
2、采购文件第3.3.2综合评分明细表第4项资质信誉第2要求“投标人具有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该评审因素设置属于在磋商文件中以不合理条件排斥供应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
三、处理结果
以上事实依据有检查工作底稿、采购文件、委托代理协议等证据证明,针对上述问题,请你单位结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对待、积极整改,并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日内将整改报告报送至我局。
理县财政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