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富顺县晟利劳务服务部
地址:自贡市富顺县富世街道钟秀长街中段(气象局对面)共和建司集资楼54号
被投诉人1:泸州市龙马高中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琴台路9号
被投诉人2: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二号二栋四楼
投诉人富顺县晟利劳务服务部不服泸州市龙马高中于2023年8月15日就龙马高中物业管理(项目编号:N5105042023000074)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8月19日通过邮件向本局提起投诉,邮件于2023年8月21日送到本局,经审查后本局已于2023年8月21日依法予以受理。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
投诉事项2
投诉事项3:
投诉事项4:
二、调查情况
针对投诉事项及其事实依据,本局依法向泸州市龙马高中、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府采购中心送达《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依法调阅本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现已审查终结。
三、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3不成立,投诉事项4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鉴于投诉事项1成立,且本项目尚未确定成交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鉴于投诉事项2、3不成立,投诉事项4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