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1322023000032
二、项目名称:教室、功能室灯光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华瑞视界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万达4单元2405
被投诉人1:峨边彝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新村路214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该项目代理机构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对“ 教室、功能室灯光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1322023000032)”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8月2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因《投诉书》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我局于2023年8月22日发出补正通知书,于2023年8月29日收到四川华瑞视界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补正后的《投诉书》,经审查,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评审专家对于我公司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及要求评分错误,我公司对于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认可,存在避重就轻回复。
投诉事项2:评审专家对于我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5.6.2评分标准(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评分错误,故意阻碍我公司合法中标资格,让其意向供应商中标。
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发布采购公告,2023年8月3日发布结果公告,目前该项目暂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峨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