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广安嘉禾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安市枣山园区广武南路188号7号220号
二、基本情况
在广安区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实验产业工人技能提升项目农机教学设备采购子项目(编号:N5116022023000064)采购活动中,广安嘉禾农机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成交无效,给予你单位罚款3749.00元(采购金额749800.00元的5‰)、没收违法所得70370.00元的行政处罚。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