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财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
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成都市财政局关于移送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问题项目的通知》要求,根据四川省财政厅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结果,你公司代理的“四川省简阳市高级职业中学工业机器人集成应用1+X证书及竞赛实训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510185202100155)”中存在“未按规定设置评审因素”的问题,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之规定。
责令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切实整改,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至我局。请你公司针对发现的问题找准原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建立针对此类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强政府采购政策的学习,提升采购文件编制水平,避免同类问题出现,确保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简阳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