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财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
简阳市快速通道管理所: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成都市财政局关于移送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问题项目的通知》要求,根据四川省财政厅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结果,你单位组织的“简阳市快速通道管理所2021年春节石桥大道回龙大道(成C、雄C、石钟连接线)挂灯笼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01852021000016)”中存在“未按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未按规定设置评审因素”的问题,违反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十二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责令你单位就上述问题切实整改,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至我局。请你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找准原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建立针对此类问题的长效机制,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升采购文件编制水平,避免同类问题出现,确保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简阳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