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N5109212023000064
- 项目名称:芝溪幼儿园拖育教玩具和家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侯区斯达沃商贸部
地址:成都崇州市大划镇双怀路青年公苑一期
被投诉人1:蓬溪县芝溪幼儿园
地址:蓬溪县城北街53号
被投诉人2:四川安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蓬溪县映山街12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四川安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蓬溪县芝溪幼儿园拖育教玩具和家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9212023000064)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8月15日向本机关提出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本机关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一、采购文件参数中要求提供部分证书及检验报告,存在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无科学性、合理性,存在明显针对性、歧视性、排他性,有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
投诉事项二:采购文件中未提供门厅及托育宣传栏平面、立面建筑图,只是在产品清单里简单描述了该空间的部分少量尺寸,但对整个空间的形状、结构、具体尺寸及设计方向没有准确的描述和要求,且采购人未组织现场考察,评分项中设计方案要求不合理且评分不可量化,缺乏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
投诉事项三:投标人四川宝辰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的制造商上海华森葳教育用品有限公司、江苏宝乐实业有限公司不属于中型企业,存在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四:代理机构以我公司超过质疑期限为由不受理我公司质疑。
2023年7月17日,涉案项目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023年8月1日,涉案项目发布结果公告。涉案项目于2023年8月11日签订采购合同,截止目前,涉案项目已履约完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三驳回,投诉事项一、二、四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项目已履约完成,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蓬溪县财政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