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成青财采〔2023〕投处字第16号)

青羊区 2023-09-22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01052023000111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羊区教育系统2023年信息化设施设备(第三批)政府采购项目(包件2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泸州市龙马潭区久享家具经营部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镇河咀村十三社18

被投诉人1成都市青羊区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苏坡桥西街27

被投诉人2成都市青羊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1号楼20205

四、基本情况

泸州市龙马潭区久享家具经营部不服成都市青羊区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于202382日就成都市青羊区教育系统2023年信息化设施设备(第三批)政府采购项目(包件1)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8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87日收到投诉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202374日,成都市青羊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202383日,成都市青羊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384成都市青羊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本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已履行。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5.6.2评分标准产品信誉及资质“8、所投学生机生产厂商服务体系通过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5.6.2评分标准产品信誉及资质“7、所投教师机生产厂商具有CNAS可靠性实验室认证证书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5.6.2评分标准产品信誉及资质“9、所投学生机生产厂商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成熟度达到1级得3分,2级得2分,3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5.6.2评分标准投标供应商产品信誉及资质“3、所投交互式电子白板的相关技术能力获得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得0.5分、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得1分、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得2分,最多得2分。(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属于设置明显超出实际需要的准入和退出条件,排斥及限制供应商参与市场竞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4成立,投诉事项3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   

                         20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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