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32232023000052
二、项目名称:阿坝州区域精神卫生中心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清之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越城镇文昌街C幢1单元2楼1号
被投诉人1:茂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凤仪镇茂县县委政府集中办公区三楼B区
被投诉人2:周志国、秦照彬
地址:/
四、基本情况
四川清之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服茂县卫生健康局、茂县政府采购中心于2023年8月9日就阿坝州区域精神卫生中心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32232023000052)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8月1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3年8月15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我公司不满意质疑答复内容,评审专家周志国、秦照彬不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供应商的质疑不做正面回复,而是强词夺理的回复其他无关内容。质疑答复的内容显示,评审专家对我公司质疑的事项一笔带过,完全没有正面回复,反而在质疑答复中提出了跟质疑函无关的内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等相关法律规定,本机关决定:一、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处理本项目投诉过程中,发现评审专家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形,本机关将另行处理。
茂县财政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