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20022023000063
二、项目名称:雁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学生作业本集中代量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江县科诚教学用品印刷厂
地址:中江县凯江镇继光大道中段1037号
被投诉人1: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
被投诉人2:资阳市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
四、基本情况
中江县科诚教学用品印刷厂因不服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于2023年8月8日就“雁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学生作业本集中代量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20022023000063)”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8月1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8月14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不符合采购需求特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驳回此投诉。
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