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3012023000172
二、项目名称:空调机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至县元盛安电器店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天池街道景鸿街19-27
被投诉人: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自流井区尚义灏一支路4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限制其他品牌参与,对其他供应商和品牌不公平,技术参数设置高于国家标准,有明显的倾向性。2.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自贡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