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8232023000070
二、项目名称:汉源县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诊疗中心建设项目-供氧吸引及呼叫系统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康宇医用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宝光大道南段704号
被投诉人: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实验区成都髙新区天府三街69号1栋21楼
四、基本情况
成都康宇医用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因不满意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对汉源县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诊疗中心建设项目-供氧吸引及呼叫系统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511823202300007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8月2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3年8月28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针对质疑事项一回复的材料附件与质疑事项不符。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与余姚市宇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书面核实中标人日照市华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所填写数据是根据其2022年度财务数据所填写,但材料附件只提供了中小企业库的查询页面截图,并未提供证明日照市华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所填写数据真实性的材料,也没有书面核实过的证明。
投诉事项2: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针对质疑事项二回复的内容不准确。中标人日照市华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项目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为满分,回复的内容并未说明分值的构成是怎样的,6家供应商参与投标,为何只有中标人日照市华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此项为满分。
投诉事项3: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针对质疑事项三回复的内容不完整。未回复“3.3技术要求”中第2条的第6点、第4条的第5点的核心产品中带符号的,提供的应符合Y0801-2010标准要求,提供检测结果的证明材料是什么?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汉源县财政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