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财政局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西财采改〔 202 3〕1号 )
四川省西充中学: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南充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你单位2023年1月至6月南充市网上商城采购活动进行了审查,经审查,你单位网上商城采购活动存在以下问题。
一、网上商城采购商品与采购计划信息不对应。
二、未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一)未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或者未按照规定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之规定,责令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时整改,采购经办人加强政府采购法规学习,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本机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西充县财政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