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1245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打印机耗材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四川佰优集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踏水桥北街60号-1层68、69.70号
被投诉人: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相关供应商:
成都市金宏源办公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绣路1号2栋15层1508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
:2023年6月16日,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打印机耗材项目(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1245)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3年7月10日,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3年7月12日,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公布成都市金宏源办公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投诉事项
1
:
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
2
:
成都市金宏源办公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制造商佛山市顺德区高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盖章的《声明》,该材料不能作为证明佛山市顺德区高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小微企业的合法直接证据,证明该企业是否为小微企业需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