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焜耀富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政府大街43号
被投诉人:四川顺成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枣山园区枣山大道西段103号4幢202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3年7月11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询价公告,预算金额240万元。2023年7月24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普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40万元,中标折扣率50%。
投诉事项:1.四川顺成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评审过程中,要求报价低于预算金额50%的11家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但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全部否定;2.本项目成交折扣率为50%,成交供应商为北京普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四川顺成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偏向成交公司,当场不唱标,怀疑成交公司与代理机构串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投诉人的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不成立。鉴于本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专家评审意见无效,无法确定合格的成交候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四款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