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142023000215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作业本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川印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地址:成都市蒲江县寿安工业区
被投诉人: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代理机构于7月25号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作业本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142023000215)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8月1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采购人违法委托社会代理机构代理集中采购目录内政府采购项目。
投诉事项2:本项目未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规定将价格作为授予合同的主要因素。
2023年7月7日,本项目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3年8月1日,发布废标公告,采购任务取消。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因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均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