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3000816
二、项目名称:成都大学2023年中文图书、2024年中文期刊采购项目(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泉州市悦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陈棣镇海尾村九五北路214号
被投诉人1:成都大学(下称采购人)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大道2025号
被投诉人2: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6月28日收到投诉人的《投诉书》。投诉事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1、2、3包“图书编目配置”“出版物来源”“履约经验及订到率”三项评分因素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书符合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经查,2023年5月31日,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3年6月25日,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了开标、评标活动,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分别有5、4、3家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2023年6月26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第一包中标供应商为湖北三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第二包中标供应商为北京人天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包中标供应商为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依据现有证据材料,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驳回投诉。
成都市财政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