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大财函〔2023〕58号)
一、项目名称:大英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轮作扩种油菜物质采购项目(种子)
二、项目编号:N5109232023000095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甘肃猛犸农业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东工业园区新城大道东1083号
被投诉人1: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大英县新城区金元街71号
被投诉2:四川坤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青莲镇太华村1组65号
四、基体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大英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轮作扩种油菜物质采购项目(种子)”(采购项目编号:N5109232023000095)于2023年8月1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2023年8月14日四川坤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开标,2023年8月16日四川坤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四川奥力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猛犸农业有限公司不服四川坤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就“大英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轮作扩种油菜物质采购项目(种子)”(采购项目编号:N5109232023000095)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8月1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于8月21日收到投诉邮件,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本项目已于2023年8月31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9月1日已组织完成项目所需油菜种子供货,项目已经履约。
投诉事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案涉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已履行,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规定之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于六十日内向大英县人民政府或遂宁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英县财政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