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雅县 2023-09-1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N5114232023000067

二、项目名称:

洪雅县全域医疗能力提升及智慧化建设项目(县人民医院建设子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成都畅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59383单元2213

被投诉人:

四川省广联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9534407

被投诉人:

洪雅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洪雅县人民路160

相关当事人

四川世铭志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珠嘉镇响水村车博大道8号(天府国际车博城)352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成都畅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畅锦)因不服四川省广联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广联大)于2023725日对洪雅县全域医疗能力提升及智慧化建设项目(县人民医院建设子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采购项目编号:N5114232023000067)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81日向本机关提交《投诉书》

投诉事项1

:成都畅锦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和配置在评分过程中扣1.73分,质保期三年扣0.065分,剩余1.665分未明确。

投诉事项2

:四川世铭志虚假响应全自动眼压仪参数。

投诉事项3

:四川世铭志虚假响应手术显微镜参数。

投诉事项4

:四川世铭志虚假响应透析机(双泵)、透析机(单泵)参数。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3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予以驳回;投诉事项4部分成立,但成立的部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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