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财政局
投诉处理终止告知书
四川省蜀典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南江县小河职业中学、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蜀典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因不满意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南江县小河职业中学新能源汽修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9222023000139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9月4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于2023年9月5日收到投诉书并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处理期间,四川省蜀典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向我局书面申请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
特此告知。
南江县财政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