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高县 2023-09-11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15252023000054

二、项目名称高县教育和体育局高县庆符镇西区小学办公家具类设备采购(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侯区斯达沃商贸部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永康路26号附5号

法定代表人:邓琼

         被投诉人1:高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高县庆符镇硕勋大道西段69号

法定代表人:苏德强

被投诉人2: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

地址:高县庆符镇正大路恒远兴城四幢四楼

法定代表人:何庆生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1.2023年7月18日,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高县教育和体育局高县庆符镇西区小学办公家具类设备采购(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2023年7月24日,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组织开展高县庆符镇西区小学办公家具类设备采购(三次)竞争性谈判活动。2023年7月25日,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在高县教育和体育局高县庆符镇西区小学办公家具类设备采购(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截至2023年8月16日,本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合同已履行。

投诉事项一:采购文件参数中要求提供部分检验检测报告,存在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无科学性、合理性,存在明显针对性、歧视性、排他性,有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

投诉事项二:本项目结果显示中标供应商的报告厅礼堂椅产品制造商为佛山市旺座椅业制造有限公司,实验室教师演示台、学生试验台、实验室学生凳产品制造商为温州森新教学设备有限公司,而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无此两个公司。故中标人宜宾市翠屏区久安装饰材料经营部属于虚假响应,提供三无产品,违反政府采购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一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不成立,投诉人投诉事项二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高县财政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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